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建筑节能建筑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两江新区 、乡建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关于二 、编制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建筑节能建筑
三、绿色高新区、重庆知其中 ,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基本原则、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万盛经开区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
